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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及房屋 >> 农村土地

哪些人可以成为土地共有人?

日期:2024-04-22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1、新生儿

根据我国承包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基本原则,新生儿无法新分到土地,但是家庭原有土地在确权后,新生儿是可以一起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

2、外嫁女

不管是出嫁女娘家,亦或者是在婆家哪一方要是有承包地,也不管出嫁女此前是否已取得某一方承包地,都可以在确权时作为共有人,但必须选择一方,只登记一处,不能重复登记。

3、户口转到外地学校的学生

按照政策规定,只要外出学生仍然依赖于农村家庭收入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就认定为原家庭人口,有资格在确权时登记为共有人,但需要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

4、进城工作子女

农村子女大中专毕业之后选择在城市工作,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判定:一种是有稳定工作,比如在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等等,这样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当中成员了,确权时一般也不能作为土地确权共有人登记;另一种则是自谋职业或者在小企业打工,这种情况可以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5、复原回农村的军人

从农村入伍初级士官或者义务兵,复员后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可以登记为共有人,但须备注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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