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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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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备案与否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
    日期:2012-05-20 点击:338次

    合同备案与否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 除非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未办理备案的话题不生效,其他备案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且即便约定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 一房二卖的后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解析
    日期:2012-05-20 点击:352次

    一房二卖的后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解析 既然第一个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还保留在卖方的手中,卖方当然享有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的四项全能。与第二个买方签定买卖合同,无非是卖方行使处分权的体现。至于第一个买方,未过户登记意味着其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仅仅享有对房屋的债权。而按照民法原理,债权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因此也就不可能被第三人所侵犯。作为侵权的对象,只能是具有对世性的绝对权如物权、人身权等。

  • 我国现行法律对处理添附的有关规定评析
    日期:2012-05-16 点击:2890次

    我国现行法律对处理添附的有关规定评析 添附属于物权法的范畴,物权法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内容,其注意保护的是经济生活静的安全,以实现其财产归属之功能。添附理论的目的,一是为了解决一物分属不同所有人不利于所有权稳定的情况,其次是为了充分地实现物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而我国物权法对添附制度未作规定,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 添附的法律含义及房屋租赁纠纷中所涉及的添附物界定
    日期:2012-05-16 点击:441次

    添附的法律含义及房屋租赁纠纷中所涉及的添附物界定 在房屋租赁纠纷中所涉及的添附物,就是指动产和不动产的附合。承租人对不动产的改善或者增设物,其中那些能够拆除,又不影响其自身价值的设备设施,与附合构成要件不相符合,故不属于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只有那些不经毁损或变更其性质而不能分离的改善或增设物,才属于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根据上述附合原理,实践中常把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界定为附合于房屋并与房屋融为一体不可分离的装修和增设物,或分离后大大降低这些财产以及房屋本身价值,不包括可以拆除,又不影响自身价值的增设物。

  • 发展商直接管理物业引发的法律新问题解析
    日期:2012-05-15 点击:378次

    发展商直接管理物业引发的法律新问题解析 房屋本身质量新问题导致业主拒交管理费。房产做为一种商品,在居民消费中是最大的消费商品,也是较复杂的商品。当实测面积和购买时的暂测面积有误差时。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一般都是有误差的,一旦当这种误差对业主不利时,业主就会以物业管理费作为讨价还价的余地,迫使发展商让步。主要的原因是发展商不能积极主动地避开风险,而是把两个法律关系搅和在一起,这就导致了业主会把两个方面的风险,即购房的风险和物业管理的风险合并在一起,同时推给发展商。

  •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问题解析
    日期:2012-05-15 点击:259次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问题解析 产权所有人是物业区内的主人,由他们在适当的时候(入住达到法定比例),组织以产权人为主的业主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权益。业主管理委员会是物业区内的最高权利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制定管委会章程。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并负责和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委托管理合同。业主委员会和已签约的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新的物业管理公约和新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已签过委托合同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管理委员会,选聘保安公司和其他专业服务公司向物业区内提供服务。

  • 对业主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几点法律建议
    日期:2012-05-15 点击:273次

    对业主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几点法律建议 业主委员会可聘请法律顾问。根据外国物业管理中的成熟经验,由业主委员会出资聘请对物业管理方面有专长的律师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顾问,能够有效地对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审查和监督,为业主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尽职尽责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虽然会因此增加业主的费用支出,但这笔支出对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还是十分必要,且物有所值的。

  • 房屋买卖之为少缴纳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相关做法法律风险分析
    日期:2012-05-14 点击:219次

    房屋买卖之为少缴纳营业税或个人所得税相关做法法律风险分析 我国法律要求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为准,如果李先生只签署买卖合同,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则不能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房主再将该房产卖给第三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那李先生只能依买卖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若税务机关查实双方故意降低交易价格以逃避税收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责令纳税人补税、加处罚金及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此外,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均应由卖方按规定缴纳,如果交易价格做低了,潘先生今后要想出售此房屋,则有可能增加所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中介公司应该事先作出自己的免责条款,以免产生法律纠纷受牵连。

  • 关于房产产权人为办事处或联营体时相关问题解析
    日期:2012-05-14 点击:321次

    关于房产产权人为办事处或联营体时相关问题解析 若该办事处被撤销,应出示如下手续:办事处上级公司关于撤销的决定,公司章程,上级公司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权证,董事会决议,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上述手续齐全,才能办理销售。该产权人为A公司办理过户手续需要:(1)A公司在工商局注销登记相关资料,(2)A公司上级机关的证明,即同意此套房产出售的文件,各董事职代会的决议、国资局的批文,及委托授权书须具备以上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 关于抵押房产买卖交易方式法律分析?
    日期:2012-05-14 点击:273次

    关于抵押房产买卖交易方式法律分析 交易方式有四种:买方只支付定金,由卖方客户自行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然后双方约定期限在解除抵押手续之日内办理买卖登记等相关手续买方支付定金,双方约定由买方支付首期款(银行未还款额度)给卖方解除抵押,但双方须约定几日办理买卖登记手续(此时间不宜超过五日),最好能在拿到产权证当是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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