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中所规定的缴纳方式等事项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2011年已通过其他方式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请相关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账务进行调整。
南京市商品房认购、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应持变更或解除的合同书书面协议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向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应派人参加五城区房屋征收部门现场抽签确定评估机构的活动,同时加强对郊区(市)县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工作的指导。
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阳光操作规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处理。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有异议的,可向各区(市)县征收投诉中心反映,征收投诉中心应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当事人。对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可邀请人大、政协、法律专家等人士参与协调,积极化解征收与补偿矛盾纠纷。
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风险评估可通过收集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无风险、有较小风险、有较大风险和有重大风险的风险评价,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建议。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被征收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申请家庭选房,同时被征收家庭须将原住房腾退。被征收家庭已经选择某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后,不得再参加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过程中,没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从机构名录中选定不低于5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投票选定或摇号选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管理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的,由市国土房管局或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建设主体负责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规划、发改部门有关批准文件、土地权属证明、地价评估确认结果,编制供地方案报批。其中区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按照规定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各区建设(房管)局对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的区建设局将该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物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项目主任考核相关规定对该物业服务项目主任进行扣分。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其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三年内不得参与国家、省、市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活动。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核查整理和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凡是已经登记发证的宗地缺失资料以及不规范的,尽快补正完善;对于发现登记错误的,及时予以更正。各地要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登记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标准,统一规范管理土地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