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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二手房律师网申请执行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申请期限与费用,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庭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等,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债权人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知识点
    日期:2021-12-26 点击:434次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债权人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知识点债权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1)该债权是法律明确给予特殊保护的债权,如原《合同法》第286条(《民法典》第807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海商法》第22条规定的船舶优先权;(2)因债务人与他人的权利义务被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导致债权人本来可以对(原)《合同法》第74条和《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的债务人的行为享有撤销权而不能行使的;(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裁判文书主文确定的债权内容部分或者全部虚假的。

  •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对非金钱债权的执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知识点
    日期:2021-12-26 点击:137次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对非金钱债权的执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知识点(1)如果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是确权裁判,不论作为执行异议依据的裁判是确权裁判还是给付裁判,一般不应据此排除执行,但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案外人对作为执行依据的确权裁判申请再审;(2)如果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是给付标的物的裁判,而作为提出异议之诉依据的裁判是确权裁判,一般应据此排除执行,此时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对该确权裁判申请再审;

  •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对金钱债权的执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知识点
    日期:2021-12-26 点击:165次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对金钱债权的执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知识点(1)作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依据的裁判将执行标的物确权给案外人,可以排除执行;(2)作为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依据的裁判,未将执行标的物确权给案外人,而是基于不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有效合同(如租赁、借用、保管合同),判令向案外人返还执行标的物的,其性质属于物权请求权,亦可以排除执行;(3)基于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有效合同(如买卖合同),判令向案外人交付标的物的,其性质属于债权请求权,不能排除执行。

  •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金钱债权案件中案外人(商品房消费者之外的一般买受人)执行异议之诉知识点
    日期:2021-12-26 点击:205次

    《九民会议纪要》中关于金钱债权案件中案外人(商品房消费者之外的一般买受人)执行异议之诉知识点金钱债权执行中,商品房消费者之外的一般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请求排除执行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被法院支持:(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买受人只要有向房屋登记机构递交过户登记材料,或向出卖人提出了办理过户登记的请求等积极行为的,可以认为符合该条件。买受人无上述积极行为,其未办理过户登记有合理的客观理由的,亦可认定符合该条件)。

  • 最高法院执行局法官会议纪要汇编
    日期:2021-12-16 点击:105次

    最高法院执行局法官会议纪要汇编《执行工作指导》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主编并连续发布的强制执行理论与实务指导系列丛书,设有执行局法官会议纪要专栏,登载专题会议纪要相关内容。本期内容源自《执行工作指导》(第73-77辑)中发布的法官会议纪要。

  • 论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关系
    日期:2021-12-05 点击:187次

    论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关系裁判文书判决主文之后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目的是向当事人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和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并不具有以法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替代或变更当事人双方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意思和效果。债务人未按期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债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请求债务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但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与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赔偿均有填补损害的性质,债权人不得重复获得赔偿。

  • 北京一中院发布房屋消费者案外人执行异议五大典型案例
    日期:2021-10-22 点击:137次

    北京一中院发布房屋消费者案外人执行异议五大典型案例执行异议之诉已确认房屋消费者对所买受房屋享有物权期待权,在另案的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中亦应适用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规则进行审查。轮候查封虽不是正式查封,但在首先查封解除的前提下,第一顺位的轮候查封即成为首封,同样会影响到案外人对查封标的主张权益,因此,对轮候查封亦应当予以审查。在其他法院执行异议之诉生效判决已经对物权期待权予以确认的情形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院可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释明以解除查封。申请执行人如不同意解封,法院亦应适用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保护规则进行审查。

  • “借名买房”情形下,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借名登记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申请执行人
    日期:2021-10-10 点击:146次

    “借名买房”情形下,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借名登记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申请执行人

  • 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典型案例
    日期:2021-09-19 点击:168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从全省范围撷选了一批在执行理念、执行标准、异议类别等方面具有规范意义的执行异议、复议案例,经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开发布,以引导、规范各方主体正当行使权利,并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参考。

  • 无证据证明父母通过为子女购房恶意逃避债务时登记权利人可以排除执行
    日期:2021-05-14 点击:105次

    无证据证明父母通过为子女购房恶意逃避债务时登记权利人可以排除执行不动产登记薄是确定权利主体的根据,仅在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登记薄记载错误的情况下可以推翻登记薄记载事项。由此,根据案涉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事实,可以推定其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尽管其购房时不具相应能力支付数额巨大的购房款,也不足以否定其为案涉房屋所有权主体的判定。同时,父母代子女支付购房款项时相关债权债务并未发生,并无证据证明其系通过为子女购房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故子女可诉请排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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