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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产买卖”的风险及纠纷处理6大问题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无效。 对于强占耕地建设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在行政机关未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处理之前,法院对此不予受理。
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参考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营业的客观情况,是否构成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应当根据其对合同义务履行的影响程度判断。对于出租人而言,在疫情及防控措施不影响房屋的交付和约定用途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认定出租人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租赁房屋的交付义务。
法院法官就《安家》剧情暴露的房产交易问题做释法提醒近期由孙俪 、罗晋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安家》正在热播,这部聚焦于房地产中介的电视剧频上热搜。针对其中涉及的不少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今日(3月11日)上午,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助理王岩特别梳理每段剧情,做其中的法律解析,做房产交易提醒。
“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及相关审判工作的影响及建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屋租赁市场产生的影响正逐渐显现。可以预见,因此次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将会陆续进入司法程序。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影响以及审判工作思路进行了研判,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研究,以妥善办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时,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
借名买房协议具有一般的合同约束力,应认定为有效合同,一、二审判决认定讼争房产登记于再审申请人谭万兴名下属于代持有性质有事实依据。再审申请人谭万兴虽对再审被申请人拥有讼争房产持有异议,但其无法否认代持有的事实,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讼争房产的房款及其他相关款项由其本人支付,故本案讼争房产不应认定属于再审申请人谭万兴所有。
借名买房的原因及风险“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遇到卖家或买家反悔的情况怎样处理买家刚刚交付了定金,但还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此情况下法律关系较为清晰,相当于预购房合同,合同标的为标的房屋的购买权。卖方若发生违约行为,不愿卖房,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违约金赔偿。
法院对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
“一房多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属民事欺诈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可以对行为人追究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