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常见的法律问题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权力下放,各自为政,补偿标准高低无据,随意性极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有的地方转授权于下级政府,有的地方却由市县级政府部门擅自制定补偿标准。这些都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的。第四、补偿价格偏低,补偿范围不明确,各地补偿标准不统一。
农村房屋拆迁易引发五类民事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有的拆迁方按被拆房屋中的独立户进行补偿,被拆迁方为了多得拆迁补偿,往往以子女起诉父母分家析产的形式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分家协议,意图借法院生效判决主张权利。二是继承纠纷。被拆房屋所有权人已去世时,继承人之间为获得拆迁补偿而诉至法院主张继承权,要求分割遗产,引发近亲属之间的纠纷。
农村房屋拆迁引发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拆迁是公法行为,属于对公民重大财产权的征收,涉及对民事基本权利及财产权利的调整。从法理上说,拆迁房屋应由宪法等相关的上位法作出规定,并符合严格的法定条件。今年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如何安置农村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签订协议后拒绝搬迁,征收部门可以强拆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原告在其父代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没有在约定期限内移交房屋,对此被告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拆迁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规定,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自住房屋能否随意拆除重建依据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危险房屋共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只有D级危房才可以拆除重建,在满足D级条件后,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对自住房屋进行处理。
绿隔腾退的违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委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直接标明村委会可成为诉讼当事人。因此村委会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村民履行村委会决议义务,腾退房屋。法院在在审理中,如果查明村民决议制定的腾退决定合法,补偿方案符合腾退决定标准,没有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可以认定腾退及补偿有利于村集体发展,不损害村民利益,村民应当履行村民决议设定的义务,裁决应当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