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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专栏简介

北京房屋租赁律师

  • 自住房屋能否随意拆除重建
    日期:2016-01-08 点击:297次

    自住房屋能否随意拆除重建依据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危险房屋共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只有D级危房才可以拆除重建,在满足D级条件后,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对自住房屋进行处理。

  • 绿隔腾退的违法性
    日期:2015-12-28 点击:413次

    绿隔腾退的违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委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直接标明村委会可成为诉讼当事人。因此村委会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村民履行村委会决议义务,腾退房屋。法院在在审理中,如果查明村民决议制定的腾退决定合法,补偿方案符合腾退决定标准,没有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可以认定腾退及补偿有利于村集体发展,不损害村民利益,村民应当履行村民决议设定的义务,裁决应当腾退。

  • 房屋被偷拆违法吗
    日期:2015-12-28 点击:411次

    房屋被偷拆违法吗房屋是房屋所有人的合法的私人财产,依法取得、依法所有。从以上的法律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我国法律排除了任何人的房屋侵权行为,没有经过允许任何人无权侵占及拆除房屋,我国范围内为了拆迁而进行的偷拆行为,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处理
    日期:2015-12-23 点击:526次

    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处理根据《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办法》第十五条“拆迁评估技术鉴定费按照本市价格管理部门核实的标准收取,由申请人承担;裁决机关委托专家委员会对评估报告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承担。鉴定意见书认定另一方当事人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重大错误或者其评估结果与鉴定结果差额超过5%的,鉴定费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委托评估合同中对鉴定费的承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 拆迁维权应该知道的几个问题
    日期:2015-12-23 点击:272次

    拆迁维权应该知道的几个问题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 拆迁达不成协议如何处理
    日期:2015-12-23 点击:291次

    拆迁达不成协议如何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日期:2015-12-23 点击:283次

    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
    日期:2015-12-23 点击:283次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非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重置价格是指现在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相同结构、相同标准、相同质量的房屋的造价(以每年公布的当年造价为准)。结构差价是指不同结构的房屋所花费的不同造价之间的差额,以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即以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与偿还房屋的造价之间的差额作为结算的标准,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结构差价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日期:2015-12-23 点击:252次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企业拆迁如何计算损失
    日期:2015-12-21 点击:425次

    企业拆迁如何计算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可以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规定:属出租非住宅房屋的,对承租人的停产、停业损失,由被拆迁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拆迁人参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对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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