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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经适房房产纠纷律师栏目:北京经济适用房律师,经济适用房纠纷,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经济适用房转让纠纷律师为您解析,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过户纠纷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经济适用房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经济适用房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经济适用房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经济适用房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经济适用房买卖定金纠纷;经济适用房房屋质量纠纷;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日期:2012-06-27 点击:426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指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2-06-27 点击:399次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北京市经适房与廉租房申购及申请标准
    日期:2012-06-13 点击:474次

    北京市经适房与廉租房申购及申请标准 个人申购资格:申请人须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 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及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日期:2012-06-13 点击:326次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及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案之经济适用房可以转让给其他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日期:2012-04-21 点击:613次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案之经济适用房可以转让给其他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转让给其他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人。

  • 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之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归属
    日期:2012-04-21 点击:706次

    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之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归属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特殊人群住房这个基本民生的重要政策制度,这一政策待遇只能由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才能享受,即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不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人是无法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 我国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有何规定
    日期:2012-03-03 点击:516次

    我国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有何规定 要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要通过土地划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承担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开发贷款利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切实降低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对经济适用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严格审定销售价格,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 在我国经济适用房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
    日期:2012-03-03 点击:1032次

    在我国经济适用房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经济适用房指导工作,并由其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并对该办法应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负责解释。

  •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国对现行经济适用房产权有何具体规定
    日期:2012-03-03 点击:412次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国对现行经济适用房产权有何具体规定 国家在产权上对经济适用房作了进一步规范的规定,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其在今后的上市交易上将受到种种限制,以此防范利用经济适用房投机牟利,也说明经济适用房混淆于保障性住房与普通住房的历史也将彻底“终结”。

  • 在我国,房改房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范畴
    日期:2012-03-03 点击:783次

    在我国,房改房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范畴 房改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范畴。所谓房改房,是指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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