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成都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行为处理程序。市住房保障机构在收到市公管中心告知后应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约定,分别予以处理: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按原价格收回所出售的住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按原价格收回所出售的住房或要求违规使用者完善产权。收回出售住房相关税费的缴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重新签订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通知。各公有住房管理单位要做好群众服务,热情接待公有住房住户,提供预约服务,定点、定人、定时接待住户,认真、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各公有住房管理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深入街道、居委会、居民家中等方式,与承租人签订《合同》,确保按时完成重新签订《合同》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印发你们,本《报告》同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网站上公开披露。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2015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是指以下标准房屋的指导租金。楼房(住宅)有简单家具、家电,一般装修(铺地砖,粉白墙,卫生间及厨房简单装修),有管道天然气(或煤气)、管道暖气,周围环境一般。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市内六区和东丽、北辰区范围内的砖混二等和钢混二等单元式多层楼房,30年(含)房龄以下住房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380元(《30年房龄以下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表》见附件1)。房龄超过30年的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按每建筑平方米1320元执行(《30年房龄以上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表》见附件2)。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业主大会建设的通知。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建设属地化管理职能。区(市)县房管部门要指导街办按照属地化原则,发挥“两委”优势,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程抓好业主大会建设和业委会换届选举及履职的过程,指导、规范业委会履职,培育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完善制度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认真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辽宁省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法、有序、规范运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加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将城市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和考核,确保配套设施与区域项目同步开发建设,按期交付使用。提前布局自来水、电力、天然气、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严格落实《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后期运营等管理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落实住房消费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各地要主动向本地政府报告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管理状况,提请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房屋登记业务为主建立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平台,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各地要确保有条不紊地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防止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