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审批和核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建设单位在申请总体项目报批时,应当明确说明单位租赁房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套型结构比例等,并附根据项目审核权限由同级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单位租赁房建设项目认定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考试报名条件,切实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确保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住房保障规划是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规划期内住房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尽量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已有的工作成果和各类统计数据,实现资源共享,加快规划编制。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查询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需查询借款人家庭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住房登记记录信息的,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负责查询;需查询其他区(市)县的住房登记记录信息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区(市)县,应向当地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010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委托,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组织编写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的规定,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通知。强化市县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市县政府是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组织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征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
上海市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贷款银行应当按照《认定标准》要求,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审核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及利率。非按本通知规定出具的查询结果,不得作为贷款银行审核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对贯彻落实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地区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