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中途退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措施费可以按照已完工程计取吗?
答:可以。
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申3463号民事裁定书: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措施费、考评费、奖励费计费问题。经查,鉴定机构已在《听证会对上海星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异议的回复》第三项中就星宇公司该项异议作了答复,因星宇公司中途退场,鉴定机构按星宇公司已完工程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措施费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