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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建筑工程

鉴定资料的提交范围、提交主体应当如何确定

日期:2016-11-29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阅读:285次 [字体: ] 背景色:        

鉴定资料的提交范围、提交主体应当如何确定?

鉴定程序启动后,人民法院应当与鉴定单位共同确定需要提交的鉴定资料,并形成鉴定资料清单。鉴定资料清单应当载明鉴定资料的名称、提交主体等内容,鉴定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应当与鉴定事项存在关联性。

鉴定资料清单形成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当事人送达。鉴定资料的提交范围、提交主体原则上应当根据鉴定资料清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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