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吕某在3岁时被养父领养,养父母还有两个亲生女儿。养父生前把一套房屋过户到吕某名下。养父去世后,养母要出去住。后来该房屋要拆迁。吕某准备将房产商补偿给他的房子让养母住,但房屋产权归吕某,可是养母坚决不同意。养母是否有权与吕某争夺房产权?如果她与吕某解除收养关系,以后吕某是否可以不赡养她?
【法律解析】
养母无权争夺房产。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证为准,所以吕某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养母与吕某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吕某仍应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