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同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开展资料移交前,国土资源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及时对接,详细了解不动产登记资料数量、内容及存放情况等,并按不同介质、不同类别分别进行分析研究,做好相应的接收准备工作。全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总体目标为2016年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予以五年过渡期。逐步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机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共享制度,搭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我部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资产评估法制定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估价基本准则(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适时进行修订。在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前,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等事项暂按本通知执行。各地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反映。
上海市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区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行一门式行 政服务窗口受理。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相关建设审批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除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的,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供并收费。
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办法。专家实行“一人一档”登记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专家参与相应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记录入档,作为对专家管理、考核、评定业绩、以及专家任职期限届满后重新审议的依据。
上海市房屋权属调查成果管理规定。成果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权属调查成果数据查阅和利用的工作。可供查阅的房屋权属调查成果数据仅限于房屋权属调查报告 书和房产平面图。申请人要求复印的,可提供成果数据的复印件 并加盖成果部门资料查阅专用章。
关于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的通知。此次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重点针对购房家庭反映较为强烈的双方责权不对等、产权登记办理、房屋质量、逾期交房等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时针对新出台、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在合同中进行了统一增加或修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专业性。各单位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各县 (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武汉市房管局关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