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北京房改房律师栏目:北京房改房纠纷。
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权代表家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第三人作为与再审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与再审申请人共同出资修建了案涉房屋,其有权代表家庭与金水区政府成立的项目指挥部签订被诉补偿安置协议。在再审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被诉补偿安置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的前提下,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要求撤销被诉补偿安置协议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还迁房交易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还迁房因其远低于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广受购房者/炒房客欢迎,从网络公开的数据查询,还迁房的交易量占市场上二手房交易量的10%左右。然而,随着还迁房交易的火热,相应的法律纠纷也进一步增多,近两年来,陆君恒达法律团队也承办过不少的还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类似的咨询更是不在少数。那么还迁房到底能交易吗,有哪些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又该如何去防范。
委托他人代办购买回迁房产,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并退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事项为代办购买北京市回迁房产。因张先生不具有北京市购房资质,故双方通过王先生委托案外人将张先生变更为待拆房屋的共有权人,从而取得房屋拆迁时购买回迁房的购房指标。待可以办理过户后再将房屋过户到张先生名下。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的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后,需经过催告等程序,如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拆除决定)。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才可以强制拆除。
非本村成员因购买村集体土地上住房而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鉴于案涉《安置补偿协议》系双方自愿情况下签订且已经得到履行,当事人的安置补偿权益已经得到保障,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其确认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处理结果并无不当。
房屋征收中的被征收人可以是房屋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吗房屋征收是把原属于单位或者个人的所有的房屋依法征收归国家所有的一种行政行为,房屋征收改变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被征收人只能是对房屋所有权享有处分权利的房主,而房屋承租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对房屋只有占有、使用、收益权,没有处分权,所以无法成为房屋征收中的被征收人。但房主在获得征收安置和补偿后,可以对其他房屋使用人进行补偿或安置。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和房屋征收是一回事吗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进行拆除,并给予被拆迁人一定补偿的行为。房屋拆迁往往是建设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进行的拆迁,其目的一般是非公益性的,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回迁房”或“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回迁房"或“拆迁安置房"主要是指经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进行合法拆迁后,用于安置被拆迁对象的房屋,此类房屋的建设一般均已取得相关部门的建设审批手续。对于此类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情形。一种观点认为,出售安置房未经过所有被拆迁安置对象的同意而应确认无效;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安置房与特定身份密切相关,基于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合同权利具有人身依附性,故转让行为违法而无效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文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