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本法规定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决定。
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业务培训。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等宣传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权属争议调处等业务培训,让有关人员掌握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法律政策和技术规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统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更新的标准规范及数据质量检查规则,实现规划信息的集成管理和互通共享。
兰州市关于加快推进物业小区业主自治机构成立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物业管理机构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的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予以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检查评估办法。建筑区划实行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共有部分进行日常检查;实行自行管理的,共有部分的日常检查责任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房屋专有部分的日常检查责任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
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及人员名册管理办法。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信用监督体系,对纳入名录名册管理的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信用信息管理。 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对纳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配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国家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享受有关金融、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可依法将住房租赁相关收益设立质权。
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网络、道路、绿地、停车位、垃圾及污水处理等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后方可交房,在交房时须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主要材料、部品和设备的生产厂家信息、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及保修期限;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住宅功能,设施设备使用、保养和维护要求等内容。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土地储备管理要求并根据土地储备规模、成本等因素,审核本地区土地储备资金需求,做好土地储备项目库与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衔接,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各项准备工作,监督本地区土地储备机构规范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节奏并做好与对应的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衔接,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在集中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城乡规划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宅基地及住房违法违建行为的处理力度,坚决维护农村用地和建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