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应当自觉接受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称中房学)的自律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对不按照本办法组织继续教育、不能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地方继续教育实施单位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中房学可视情况予以撤换,或者取消其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相关责任人在物业出租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出租管理制度,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上海市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承办公证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公证现场监督的职能作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申办材料,要通过向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信息核实,加大审查工作力度;要综合运用询问、交叉印证等方法,强化审查核实工作的针对性。
上海市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各区房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租售的指导和监管,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要求,着眼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北京市行政机关和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有哪些步骤4、计算本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年度需求量,填写《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将汇总表和住房普查已完成的证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主管部门按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住房补贴需求量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已购公房被拆除了怎么办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危改政策,对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或标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结合职工其他住房情况核定面积后,按差额住房补贴与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