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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分析
    日期:2016-01-10 点击:206次

    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立法本意,其目的是对在房屋所有权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对房地产权属转让行为的一种限制。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只是物权变动的成立要求,而非买卖合同成立要件。

  • 开发商拒绝网签 所购房屋被查封还能要回来吗
    日期:2016-01-10 点击:259次

    开发商拒绝网签 所购房屋被查封还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 即使房产证上有名字,房子并不一定有你份
    日期:2016-01-08 点击:239次

    即使房产证上有名字,房子并不一定有你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子,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婚后买房的,则无论是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办理网签并支付了首付后是否能退房
    日期:2016-01-05 点击:383次

    办理网签并支付了首付后是否能退房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如没有标的物的严重瑕疵,或者一方严重违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不应随意解除合同,以保持合同的稳定性,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你与房产公司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或者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而解除合同的,应当予以认定,而不应当加以干涉。

  • 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房屋可以买卖吗
    日期:2016-01-05 点击:335次

    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房屋可以买卖吗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归依法进行产权登记的房主,现在你朋友想买的房子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就无法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也无法确定该房屋有没有被抵押等其他情形

  • 丈夫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妻子能否追回
    日期:2016-01-04 点击:191次

    丈夫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妻子能否追回按照《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不论登记何方名下,均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评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以弟弟的名义购房,如何防范风险
    日期:2016-01-03 点击:447次

    以弟弟的名义购房,如何防范风险需要做好以下风险防范措施:1、实际出资人应注意保存付款的证据,例如购房发票、缴税凭证等;2、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借名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由实际出资人所有,与名义购房人无关;3、房屋交付后,实际出资人应该实际占有、使用该套房屋;4、待变更房屋所有权条件成立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 商品房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赔偿吗
    日期:2016-01-02 点击:344次

    商品房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赔偿吗你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了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所以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和赔偿你的损失,开发商应当接受退房、退回购房款并赔偿损失的请求。同时,如果你还想要这套房子,也可要求开发商妥善修复房屋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 无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售楼应赔偿
    日期:2016-01-01 点击:423次

    无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售楼应赔偿由于开发商至今还未取得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国家关于房地产交易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您可以在取得已付房款的基础上,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及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

  • 能否主张开发商与第三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日期:2016-01-01 点击:346次

    能否主张开发商与第三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房屋预售合同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合同并未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预售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一经成立就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基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的根本违约导致您购买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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