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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专栏简介

案件快报

  • 诉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以规避起诉期限的审查处理
    日期:2023-09-17 点击:49次

    诉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以规避起诉期限的审查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无效情形进行审查,认为行政行为属于无效情形的,则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认为行政行为不属于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予以释明。经释明,原告变更请求撤销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并审查是否符合撤销之诉的起诉期限规定,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规章以下行政规范不得增设加建电梯申请人法外义务
    日期:2023-09-13 点击:55次

    规章以下行政规范不得增设加建电梯申请人法外义务即便原告未诉请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法院也应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行政诉讼法》第63条中“参照规章”有合法性审查之立法授意,法院应依法律优先原则审查;发现规章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法院不予参照适用。

  • 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普通共同诉讼还需要经当事人同意才可合并审理
    日期:2023-09-13 点击:49次

    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普通共同诉讼还需要经当事人同意才可合并审理矿业公司经招投标程序与苏沁农场、拉布大林农场、特泥河农场、免渡河农场、莫拐农场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矿业公司与各相关农场分别形成相互独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矿业公司在一个案件中同时起诉海拉尔农场管理局及各农场,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 当事人同时有房屋买卖与民间借贷意思表示的,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
    日期:2023-09-10 点击:44次

    当事人同时有房屋买卖与民间借贷意思表示的,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若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协议均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同时成立了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民事法律关系。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对方当事人要求并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违反《担保法》第四十条、《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有关“禁止流押”的规定。

  •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的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建筑面积与
    日期:2023-09-08 点击:109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的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相反误差时的处理方式”未作出约定时,应基于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 就违章建筑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日期:2023-09-08 点击:81次

    就违章建筑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案涉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也无合法建房规划手续且不能补办,属于违章建筑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张某与李某之间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因违反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而无效,当事各方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遂判决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李某返还购房款。

  • “以 4 万抵 6 万”的团购费谁来退还
    日期:2023-09-06 点击:32次

    “以 4 万抵 6 万”的团购费谁来退还分析某策划公司与某地产公司的法律关系。某地产公司虽然不承认与某策划公司存在包销关系,但实际上某策划公司确实在售房现场进行推销,带客户前来购房,与某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某地产公司的财务室交付房款开具收据。

  • 支付商铺全部价款并已占有,购房人对商铺享有的民事权益优先于抵押权
    日期:2023-09-05 点击:653次

    支付商铺全部价款并已占有,购房人对商铺享有的民事权益优先于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终534号民事判决认为,以商用为目的购买房屋并支付全部价款的购房者对房屋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优先于抵押权。该判决书荣获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具有示范性,极具参考性。

  • 购房合同未表述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所有权不得转让,开发商不构成刻意隐瞒和欺诈!
    日期:2023-09-05 点击:62次

    购房合同未表述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所有权不得转让,开发商不构成刻意隐瞒和欺诈!地下车库兼具有人防工程性质,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依法不得转让,但地下车库的使用权可以转让流通。开发商对地下车库(人防工程)依法享有使用权,其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地下车库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25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日期:2023-09-05 点击:40次

    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25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矿产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关系国家经济安全。近年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守国家资源安全底线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矿产资源,依法从严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及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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