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
暂定材料价格差程序无法执行,暂定材料价格按照定额计算昆山合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合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中山市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诉广东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要求解除行政协议案《补充协议》订立的目的是为了结束涉案土地的闲置状态,尽快开发利用涉案土地,涉及的是土地高效、合规合理利用的土地管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已因原中山市国土局的过错明显无法实现,让双方继续囿于一份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的协议关系中,已不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某农作物种植合作社与某村农户及承包户合同纠纷涉农案件在近年来逐渐增加,其中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件为主要受案类型,且该类案件多为涉众诉讼,在进入法院前已经经过当地政府多次调处无果,审理难度大。我院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对79户农户、18户大棚承包户、合作社等三方,调处了系列土地承包纠纷,兼顾了各方利益,充分发挥诉源治理优势,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
诸暨市勍田置业有限公司诉原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机关既是行政职权的行使者,也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更要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土地出让部门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和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也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产权,是行政审判保护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权利、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典型案例。
张某、田某与天津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系依法认定开发商将预交物业费、采暖费与交房相捆绑系违约行为的典型案例。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一般具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合作关系,前期物业公司受开发商委托办理交房手续时,为确保物业收费而以交房为“要挟”捆绑收取物业费,几乎成为潜规则,但此时房屋是否达到交房标准尚不确定,且交房时物业服务并不完善的情况较为常见,业主的权利易受损害。
土地出让方违反合同约定,将土地另行出让其他主体,另行出让价款与原出让价款的差额为原出让合同履行后守约方可获利益范畴。
凤冈县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政府请求撤销补偿安置协议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凤冈县政府仅依据案涉租赁协议及对周某某的调查笔录即认定案涉房屋及构筑物等属周某某所有,并在未通知某工贸公司参与,亦未听取其陈述意见的情况下,与周某某订立《安置协议》可能对某工贸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一审法院遂判决撤销《安置协议》。周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安吉展鹏金属精密铸造厂诉安吉县人民政府搬迁行政协议案涉案补偿协议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达成,且已经实际履行完毕,补偿协议的内容未并损害展鹏铸造厂的合法补偿权益,在安吉县人民政府对涉案补偿协议予以追认的情况下,协议效力应予保留。故判决确认安吉县人民政府等设立的临港管委会与展鹏铸造厂签订案涉协议的行为违法;驳回展鹏铸造厂要求撤销案涉协议并依法与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诉讼请求。
王某诉安徽省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行政出让案与民事合同不同,行政协议的订立程序可能因法律规定作出明确要求而存在多个环节,行政机关在订立此类行政协议前通常需要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正确处理前置行政行为与行政协议订立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前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直接影响行政协议能否订立的,对协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救济具有直接影响。本案中,涉案协议的订立,依法需要经过招标、拍卖、确认等前置程序,在所有前置行为已经完成、应当订立行政协议之时,行政机关以前置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为由拒绝订立。
金华市光跃商贸有限公司诉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合同案多湖中央商务区征迁指挥部对原告所有的华丰市场综合楼实施了拆除。之后,因被收购房屋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双方对适用何种补偿标准有争议,一直未就补偿金额协商一致。故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多湖中央商务区金华市光跃商贸有限公司房屋与土地收购货币补偿协议》无效;请求被告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或按现行同类附近房地产价格赔偿原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