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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无效时建设工程价款利息的处理

日期:2023-04-09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十、施工合同无效时建设工程价款利息的处理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始计付工程价款利息

《公报案例(2017)最高法民终17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一方面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给付时间无法参照合同约定适用,另一方面发包人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性质为法定孳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后,其已实际控制,有条件对诉争建设工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故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计付工程价款利息符合当事人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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