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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二手房律师

约定不明与合同解释

日期:2016-10-19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74次 [字体: ] 背景色:        

约定不明与合同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对于办证、交房等履行步骤不仅在合同中要有提及,还要有明确的期日约定,否则因履行期限及方式不明导致合同争议,被认为合同存在重大条款约定不明的事实,且事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而解除合同,即使对于已交定金一方,亦不适用定金罚则。

【2】对于负有付款和办证同时履行义务的双方而言,卖方不履行交房、办证义务,如买方不通过提存或其他适当方式履行己方合同义务,可能亦会被法院认定未履行义务。

【3】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各持的一份文本应核对一致,对空栏部分的填写或涂销亦应保持一致,以免发生事后两份合同不同条款存在争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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