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邸先生于2007年购买了一套期房,已经交了房款的30%作为首付款。开发商承诺2008年6月份交房,但一直未通知交房。问售楼处说预售证未办好,预计9月底才能交房。邸先生能否要求退房并让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法律解析】 这要看合同中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这方面的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如果在宽限期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所交的首付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