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8年购得一套商品房,等他拿到钥匙后发现,该房子与开发商售房广告上所说的相去甚远。广告上宣称的幼儿园、水池、凉亭等根本不见踪影。李某感觉上当受骗,遂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作为要约邀请,如对其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所以,当李某按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购买该房屋,其广告内容上的说明和允诺应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应按含同内容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