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准确领会改革试点政策精神,扎实推进中央赋予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省政府金融办要会同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建立“两权”抵押贷款培训机制,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改革试点政策落实到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依法录入诚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簿证及相关工作表单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规范使用不动产登记簿,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擅自修改登记事项。省厅将不定期组织对登记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创新监管方式。对信用等级一般的企业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对企业的开发资质和市场行为实施日常动态核查。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和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达到信用预警值的企业,全部实施日常动态核查,该重点监管期不少于三年。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有利于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市、县政府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完善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对工作不作为造成工作延误和不良后果的,省政府将进行问责。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区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强化行业监督检查。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投诉受理等制度,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联合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本条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5月25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本市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天津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办法。对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贷款银行应当进行催收提示和催收通知,督促借款人清偿逾期贷款,同时告知担保公司逾期及催收情况。贷款银行催收无效,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书面通知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负责代偿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担保公司代偿后借款人仍不偿还贷款的,担保公司可以逐月代偿借款人按月应还本息,直至借款人转为正常偿还贷款状态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