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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何种情形适宜采用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关于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的案例案涉工程无需进行造价鉴定。《工程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固定单价,该约定系吴某孝与富龙平罗分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吴某孝认可富龙平罗分公司提交的三份测量报告所确定的房屋面积,并同意在此基础上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确定工程量。二审判决依照《工程承包合同》和测量报告确定富龙平罗分公司应当支付吴某孝工程款25760213元,并无不当。
关于司法鉴定的性质与对象的案例本案当事人申请依据施工图纸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并计算已完成工程不合格需返工及加固修复的费用,一审以其未提供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相关证据未完成基本举证义务为由未准许鉴定申请。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需要进行修复以及修复费用的确定均属于专业问题,其有权向法院申请鉴定,一审未准许工程质量鉴定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而且影响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剥夺了当事人的举证权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相关规范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出让方式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烂尾工程”如何结算造价?烂尾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违法违规建设等因素导致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的未完工工程。烂尾楼工程引发的纠纷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焦点和难点,而这类纠纷中最难解决、争议最大的问题就是烂尾工程工程价款的结算问题。本文中,笔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参与处理过的烂尾工程纠纷案例,就烂尾楼工程的结算问题作如下分析与探讨。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无权请求工程造价鉴定本条裁判规则是明确发承双方约定固定总价结算时是否还可以申请鉴定的问题。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承包方虽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但鉴于双方对工程造价约定的系固定价,故对其鉴定申请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如何进行验收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民法典》第79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发包人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吗发包人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发包人对工程作业的检查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作为工地代表。另一种是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检查。但是,发包人的检查行为要合理,不能因此妨碍承包人的正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