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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房专栏简介

谈谈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经适房,军产房,央产房,法拍房,别墅,商铺等。

  •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
    日期:2016-12-15 点击:266次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 最高法院法官解释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儿媳或女婿是否有份额问题
    日期:2016-11-30 点击:308次

    最高法院法官解释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儿媳或女婿是否有份额问题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一内容,却有社会各界误读“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或女婿没份”。针对这一问题,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大法官的相关观点、法院相关案例、法律法规供读者参考。

  • 关于公房承租权转让的法律分析
    日期:2016-11-28 点击:294次

    关于公房承租权转让的法律分析公有房屋使用权由于具备使用权人对公有住房的实际控制权、支配权,所有人的权利被虚化、弱化;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并可由遗属继续使用;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受到使用权人的限制以及公有房屋使用权凝结着职工的劳动价值四方面的原因,因此,公有房屋使用权基本符合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但称其为准用益物权更能概括公有房屋使用权的法律性质。

  • 农民建房需要审批吗
    日期:2016-11-24 点击:284次

    农民建房需要审批吗村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民小组每一季度都要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将意见送到乡镇国土所进行初审,乡镇国土所组织通过现场勘察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 这6种情况购房者可追究中介责任
    日期:2016-11-09 点击:280次

    这6种情况购房者可追究中介责任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由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审判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

  • 买房后如何迁户口
    日期:2016-09-20 点击:379次

    买房后如何迁户口贷款买房是否要迁户口,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首套房,买房迁户口没问题,也可以选择不迁户口的,因为户口所在地不影响买房贷款。若不进行户口迁移的购房贷款,只需向银行提供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双方收入证明等;若办理买房迁户口,必须出示房产证原件,并留复印件。这种情况下迁户口,应属购房入户。(其它的所需资料及规定需要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所进行咨询)

  • 开发商不开购房发票怎么办
    日期:2016-09-09 点击:335次

    开发商不开购房发票怎么办购房发票是很重要,但是有些开发商为了逃税避税就不给购房者开发票。如果遇到开发商迟迟不开购房发票的购房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他们索要,因为有法律支持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 公积金贷款六大误区!很多人都搞错了
    日期:2016-08-28 点击:315次

    公积金贷款六大误区!很多人都搞错了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 签订赠予未出世的孩子的赠予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16-08-23 点击:457次

    签订赠予未出世的孩子的赠予合同是否有效你公公不能要回已经交付的八万元,而且还要继续履行交付剩余的二万钱给孩子,因为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但此种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你和你公公签订的协议为附条件的利益第三人协议。该协议的当事人是你和你公公,而非胎儿,胎儿仅为受益方。因此,该协议有效。

  • 不动产权证书将给你我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日期:2016-07-21 点击:324次

    不动产权证书将给你我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近期,广东、江苏、陕西三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透露,三省已率先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提前完成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任务。此外,上海、南京等地近期也颁发了首张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力争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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