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小区业主对自己房子的专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272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业主对自己所有的房子既可以自己居住也可以出租收益,还可以处分转让,完全可依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当然,也有限制,就是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比如装修时把承重墙打掉就危及了整栋楼的安全,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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