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前可以不签订抵押协议吗
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由此可见,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前必须签订抵押协议,抵押合同的存在是办理登记的前提,否则也没有登记的意义。需耍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存在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