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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建筑工程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哪些二手房改房不能上市交易

日期:2012-03-15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411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的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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