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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房产律师解析房产继承的程序

日期:2016-01-18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59次 [字体: ] 背景色:        

房产律师解析房产继承的程序

一、继承开始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二、继承财产分割

根据物权法规定,继承开始后,财产权利就发生法定转移。对于房产来说,虽然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权利已经转移,也就是说在继承中,过户仅是一个对外公示的程序而已。

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三、继承过户程序

1、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2、进行继承权公证:

(1)遗嘱继承时,提交死亡证明,遗嘱,亲属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法定继承时,提交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遗赠继承时,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房产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接受遗赠公证书等材料;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

四、税费承担

1、继承权公证费:房屋估价的2%;

2、房屋价值评估费: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5

100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0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0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0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0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登记过户税费:合同印花税0.05%,权证印花税5元,登记费80元;

4、契税:法定继承免征,遗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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