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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人员虚假支招无法兑现,能否退房

日期:2015-12-29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65次 [字体: ] 背景色:        

售楼人员虚假支招无法兑现,能否退房?

由于是购买第二套房,为了能够低首付款购房,北京燕郊天洋城楼盘的售楼工作人员向周女士支招办假离婚证申请贷款。周女士发现此举违法,要求退房被扣5万元“违约金”。目前,燕郊工商所介入协调,开发商答应全额退款。

去年10月份,家住海淀区的市民周女士到燕郊在售楼盘“天洋城”看房,她看中一套总价83万的住房。

周女士称,由于是购买第二套房,她当时对销售人员表示,首付款太高,她无法购买。

根据周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当时接待她的是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自称销售部经理,他给周女士支招:先花200元办一个假离婚证,再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申请贷款,就成为购买首套房,只需要支付30%的首付款。

“这个有风险吗?”周女士反复询问。“比你这个情况麻烦得多的都有,都做成了。”王先生称。对方还承诺,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将无条件全额退款。

周女士不久就交纳了25万多的首付款,但通过向律师咨询,她发现办理假离婚证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一旦查实,就办理不下来产权证。周女士当即决定退房,根据她提供的录音显示,周女士提出自己的顾虑,多次提出退房要求。

“我感觉这没有什么违法责任,很多人都是这么办理的。”王先生劝阻多次无果,同意退款,但需要扣除5万元的违约金。

周女士认为,售楼处工作人员引了一条“违法”途径,诱导购房人支付了首付。此后,她曾多次找销售部门协调,对方坚持不能退款。

十天前,周女士向燕郊工商所提交了《投诉信》,希望工商部门介入协调。

5月17日下午,工商所工作人员薄先生表示,他们基本核实了相关情况,并介入协调退款,十天前,三方曾在一起协商,天洋城方退款事宜代表表示,保证全额退款,但至今未退,他们多次督促,对方称正在和领导协商办理。

5月17日下午,记者致电天洋城退款事宜的代表王先生,他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对此,律师表示,通过办理假证件,骗取银行贷款属违法行为。如果售楼人员诱导购房人用违法途径获得优惠,涉嫌欺诈消费者。购房人因不愿违法而要求退房,开发商无权扣除违约金。

律师在此提醒,一定要固定销售人员的虚假承诺的证据。

售楼人员虚假支招无法兑现,能否退房?

由于是购买第二套房,为了能够低首付款购房,北京燕郊天洋城楼盘的售楼工作人员向周女士支招办假离婚证申请贷款。周女士发现此举违法,要求退房被扣5万元“违约金”。目前,燕郊工商所介入协调,开发商答应全额退款。

去年10月份,家住海淀区的市民周女士到燕郊在售楼盘“天洋城”看房,她看中一套总价83万的住房。

周女士称,由于是购买第二套房,她当时对销售人员表示,首付款太高,她无法购买。

根据周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当时接待她的是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自称销售部经理,他给周女士支招:先花200元办一个假离婚证,再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申请贷款,就成为购买首套房,只需要支付30%的首付款。

“这个有风险吗?”周女士反复询问。“比你这个情况麻烦得多的都有,都做成了。”王先生称。对方还承诺,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将无条件全额退款。

周女士不久就交纳了25万多的首付款,但通过向律师咨询,她发现办理假离婚证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一旦查实,就办理不下来产权证。周女士当即决定退房,根据她提供的录音显示,周女士提出自己的顾虑,多次提出退房要求。

“我感觉这没有什么违法责任,很多人都是这么办理的。”王先生劝阻多次无果,同意退款,但需要扣除5万元的违约金。

周女士认为,售楼处工作人员引了一条“违法”途径,诱导购房人支付了首付。此后,她曾多次找销售部门协调,对方坚持不能退款。

十天前,周女士向燕郊工商所提交了《投诉信》,希望工商部门介入协调。

5月17日下午,工商所工作人员薄先生表示,他们基本核实了相关情况,并介入协调退款,十天前,三方曾在一起协商,天洋城方退款事宜代表表示,保证全额退款,但至今未退,他们多次督促,对方称正在和领导协商办理。

5月17日下午,记者致电天洋城退款事宜的代表王先生,他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对此,律师表示,通过办理假证件,骗取银行贷款属违法行为。如果售楼人员诱导购房人用违法途径获得优惠,涉嫌欺诈消费者。购房人因不愿违法而要求退房,开发商无权扣除违约金。

律师在此提醒,一定要固定销售人员的虚假承诺的证据。

售楼人员虚假支招无法兑现,能否退房?

由于是购买第二套房,为了能够低首付款购房,北京燕郊天洋城楼盘的售楼工作人员向周女士支招办假离婚证申请贷款。周女士发现此举违法,要求退房被扣5万元“违约金”。目前,燕郊工商所介入协调,开发商答应全额退款。

去年10月份,家住海淀区的市民周女士到燕郊在售楼盘“天洋城”看房,她看中一套总价83万的住房。

周女士称,由于是购买第二套房,她当时对销售人员表示,首付款太高,她无法购买。

根据周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当时接待她的是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自称销售部经理,他给周女士支招:先花200元办一个假离婚证,再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申请贷款,就成为购买首套房,只需要支付30%的首付款。

“这个有风险吗?”周女士反复询问。“比你这个情况麻烦得多的都有,都做成了。”王先生称。对方还承诺,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将无条件全额退款。

周女士不久就交纳了25万多的首付款,但通过向律师咨询,她发现办理假离婚证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一旦查实,就办理不下来产权证。周女士当即决定退房,根据她提供的录音显示,周女士提出自己的顾虑,多次提出退房要求。

“我感觉这没有什么违法责任,很多人都是这么办理的。”王先生劝阻多次无果,同意退款,但需要扣除5万元的违约金。

周女士认为,售楼处工作人员引了一条“违法”途径,诱导购房人支付了首付。此后,她曾多次找销售部门协调,对方坚持不能退款。

十天前,周女士向燕郊工商所提交了《投诉信》,希望工商部门介入协调。

5月17日下午,工商所工作人员薄先生表示,他们基本核实了相关情况,并介入协调退款,十天前,三方曾在一起协商,天洋城方退款事宜代表表示,保证全额退款,但至今未退,他们多次督促,对方称正在和领导协商办理。

5月17日下午,记者致电天洋城退款事宜的代表王先生,他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对此,律师表示,通过办理假证件,骗取银行贷款属违法行为。如果售楼人员诱导购房人用违法途径获得优惠,涉嫌欺诈消费者。购房人因不愿违法而要求退房,开发商无权扣除违约金。

律师在此提醒,一定要固定销售人员的虚假承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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