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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 >> 执行异议

房产拍卖中案外人以房屋租赁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处理规则

日期:2024-08-0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于某与李某豪执行异议案——房产拍卖中案外人以房屋租赁权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处理规则

2024-17-5-201-016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15.05.27 / (2015)闵执异字第5号 / 执行异议 / 入库日期:2024.08.05

【裁判要旨】对于案外人主张房屋租赁权要求排除执行的异议审查,应当秉持审慎、有限实体审查的原则,准确认定案外人所主张租赁权的真实性,通过审查租赁合同签订、租赁物的占有使用等细节情况,考察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之间是否存在相互矛盾之处,防止案外人和被执行人相互串通、利用案外人异议程序恶意阻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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