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享有的宅基地上房屋已拆除的,继承人不能单独继承该宅基地使用权——韦富诉四合村委会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该宅基地。
来源:广西法院网 2011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