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时间应依抵押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完成时间确定
裁判要旨:权利证书上记载的抵押权设定时间早于抵押登记实际完成时间的,应以抵押权实际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时间作为抵押登记完成的时间,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第三人是否知晓不动产登记权利状况。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97号民事判决(和源公司与农行济宁分行、丰泽圆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