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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 >> 物业交割

商品房延期交付应承担什么责任

日期:2012-04-27 来源: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495次 [字体: ] 背景色:        

1.在交付时,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

房地产律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2.商品房延期交付的,转让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房地产律师解析:因转让人的过错,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为延期交付房地产期间的指导租金。造成受让人损失的,转让人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转让人超过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时间九十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转让人与受让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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