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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专栏简介

装饰装修合同律师:北京家庭装修合同律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律师,家庭装修诉讼律师,家庭装修诉讼不存在双倍赔付,家庭装修合同纠纷如何打官司,原告如果起诉装饰公司,需要以下材料:起诉书、家庭装修合同文本复印件和对方收款凭据复印件(发票、收据均可),还要根据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在家庭装修方面没有统一标准,消费者一旦将被告装饰公司告上法庭,法院需要请第三方来评估、鉴定。法院一般都会找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来承担这项工作。

  •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日期:2012-05-04 点击:289次

    家庭房屋装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 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物的归属及利益返还
    日期:2012-04-17 点击:280次

    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物的归属及利益返还 装饰装修物不属于房屋这个租赁物的组成部分,而是独立之物。于此场合不适用添附规则。该装饰装修物为动产的,在其归属于谁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归属于出资之人,即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为实施的装饰装修租赁房屋,不构成对租赁房屋的不法侵害,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解除时拆除装饰装修物,亦非侵权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对拆除装饰装修物损毁租赁房屋的恢复原状费用,当事人双方约定了负担规则的话,人民法院等裁判部门没有理由不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

  • 装修公司员工在装修过程中在业主房内自缢身亡,房主如何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及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4-15 点击:778次

    装修公司员工在装修过程中在业主房内自缢身亡,房主如何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及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原告郭某提出的损害赔偿,系以侵权法律关系为诉因提出的请求。因此,赔偿请求成立的前提条件,是郭某的合法财产或人身因某装潢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害。由于崔某的自缢身亡事件发生在郭某的住房内,郭某作为该房的使用人,其目睹该事件现场后所产生的恐惧、焦虑、忧郁等生理反应与精神痛苦,显然会对保持自身人格权利带来不利后果。因此,郭某要求精神抚慰金来弥补自己的精神创伤,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 装修公司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者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2-04-15 点击:398次

    装修公司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者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装修公司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造成张某夫妇的住房内空气甲醛浓度严重超标,导致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并造成胎儿流产的严重后果,给他们原本甜蜜、幸福的新婚生活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伤害,并对他们以后怀孕蒙上阴影,造成生理上的障碍和心理上的恐慌。装修公司对此应依法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案之装修材料甲醛超标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如何要求装修公司赔偿?
    日期:2012-04-15 点击:346次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案之装修材料甲醛超标存在质量问题的,业主如何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当事人双方在装修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但根据合同目的,装修后的房屋至少应当具备包括空气条件在内的居住条件。而某装修公司所使用的装修材料挥发的甲醛气体严重超标,使徐某的房屋无法正常地居住和使用,这样的装修质量显然没有达到符合装修合同目的的质量标准。因此,可以认定某装修公司的装修工作存在质量瑕疵。徐某作为家庭装修的定作人,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在对某装修公司购置的装修材料进行验收时,仅能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即进行外观质量上的把关,但某装修公司作为装修工作的承揽人,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应当对其交付的工作成果承担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即应保证装修后的房屋具备包括空气条件在内的正常居住条件。

  • 相邻权纠纷案之装修过程中拆除承重墙并改变管道铺设路线的,相邻业主如何维权
    日期:2012-04-15 点击:596次

    相邻权纠纷案之装修过程中拆除承重墙并改变管道铺设路线的,相邻业主如何维权 邻居在建造或者装修时,没有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而使自己的土地或房屋安全受到威胁,居民可以要求对方停止施工、消除危险或者采取其他的必要措施。如果自己的财产或人身因此受到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为了原告房屋的居住质量和安全,被告应在装修时承担一定的义务,避免使原告的房屋产生危险。但被告不仅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反而敲掉承重墙,改变墙体结构以及水管的铺设线路,损害了原告房屋的居住质量并危及了房屋的安全,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被告的行为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原告应该立即消除危险,恢复建筑结构原状,并且赔偿原告遭受的经济损失。

  • 使用他人房屋时经对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腾退时能否要求补偿装修材料费
    日期:2012-04-15 点击:534次

    使用他人房屋时经对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腾退时能否要求补偿装修材料费 装修应当属于添附的一种,即动产和不动产的附合。如果装潢材料被拆下,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几近于零。原告经被告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当然当事人双方并未就装修补偿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但由于壁橱、地板等一旦拆除,将严重损坏其价值,所以,该添附物的所有权应当归房屋的所有人,即被告。由被告给予原告适当补偿。考虑到原告无偿使用房屋以及装修物的折旧等问题,应当从公平合理的原则出发,确定补偿金额,而不能按照原告的装修投入来进行补偿。

  • 家庭装修合同纠纷案之装修企业装修质量低劣、偷工减料、虚报价格等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能否要求双倍赔偿
    日期:2012-04-15 点击:1000次

    家庭装修合同纠纷案之装修企业装修质量低劣、偷工减料、虚报价格等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能否要求双倍赔偿 装修者是消费者,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因此住宅装修也是一种消费行为,被告通过广告和销售人员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在实际施工中,雇佣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装修工人,装修质量低劣、野蛮施工,给房子留下了安全隐患;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虚报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出近50%。因此,可以认定装修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对其适用惩罚性赔偿,即按照提供服务的费用(装修价款)的一倍给予赔偿。

  • 家庭装修意外触电身亡损害赔偿责任谁担责
    日期:2012-04-05 点击:362次

    家庭装修意外触电身亡损害赔偿责任谁担责 陈虎廷并没有直接接触高虎,也不从属于任何建筑队,高虎家的工程是其同乡陈成林接下的。“我和陈虎廷一直这么干,我有活儿叫他,他有活儿叫我;我负责买料,他负责施工技术,所有的工程没有任何合同,都是口头的。”陈成林称,这几年他在观筑庭园干了好几个活儿,去年12月高虎的母亲先联系他,随后高虎出面交代了具体的施工细节以及价钱,随后买料的钱都是高虎通过银行转账给他。

  • 家庭装修纠纷之装修工猝死房中,房主能否索赔
    日期:2012-03-31 点击:732次

    家庭装修纠纷之装修工猝死房中,房主能否索赔 因邓某购房的目的是居住,而装修公司的工人在该房屋中的非正常死亡,虽然未造成该房屋的损坏,但新房未住人先死人是不吉利的,根据我国的传统以及公众的一般心理,必然导致邓某在使用该处房屋时产生心理障碍,直接对他形成了精神损害,所以装修公司应该在其过错范围内,对邓某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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