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挡水墙倒塌砸坏业主遮雨棚 责任应如何分担?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王俊博,本文仅供学习交流,如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很多业主在拿到新房子之后,为了平常晒衣服、遮阳方便,会在阳台外面安装遮雨棚或晒衣架。但擅自安装遮雨棚、晒衣架这种行为其实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当屋顶的挡水墙倒塌,砸坏业主的遮雨棚,此时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业主自负还是由物业公司承担呢?近日,启东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0年11月12日,黄先生居住的启东市汇龙镇某小区房屋的遮雨蓬、晒衣架被房屋屋顶砖混结构挡水墙倒塌坠落重力砸坏,已变形不可使用。黄先生认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负有建筑质量和房屋管理之职,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庭审过程中,开发商认为,该房屋是于2011年通过房屋质量竣工验收,2020年房屋发生屋顶挡水墙倒塌事件已超过了房屋质量保修期,其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而物业公司则称,建筑物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应由业主承担维修责任。何况黄先生至今未缴纳物业费,故不应苛责物业公司。
启东法院通过认定相关事实,并经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公共部位负有维护和管理义务,涉案房屋楼顶属于公共部位,其未进行定期的养护和管理,导致房屋楼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致使黄先生财产受到损坏,物业公司对此负有过错。但因黄先生私自在自家阳台安装晾衣架及遮雨篷,违反了相关规定,自身也有过错。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启东法院确认物业公司对黄先生的财产损害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业主在装修前都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其中协议中会有关于“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的规定,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一般都会要求业主禁止在阳台外安装晒衣架或防盗窗。
在本案中,挡水墙的倒塌是本次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物业管理单位有着维护挡水墙的义务和责任,因其未履行好维修职责,导致挡水墙倒塌,黄先生的晒衣架和遮雨棚受损,物业管理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黄先生擅自安装晾衣架和遮雨棚,被侵权人黄先生也有一定过错,按照最新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法院最后判决物业管理单位承担黄先生损失的7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