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怎么办?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基础。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依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小区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这本是合同双方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业主不交物业费,不仅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影响到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也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对此,物业公司一是可以向业主进行催缴;二是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业主及时补缴;三是向法院起诉业主,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现实中,有的业主并不是故意拒交物业费,而是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而拒交物业费,这种行为也是不可取的。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可以提出意见建议要求物业公司改进,甚至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决定上是否解聘或更换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