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是否有权将车位卖给非业主?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此外,才可以将车位车库处分给非业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只要开发商已经按照规划确定的车位、车库与专有部分的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就认为其已经“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了”,其余的车位、车库就可以处分给非业主。
2、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归谁所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如果该车位是在规划的车位之外的,应属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