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李应光宅基地纠纷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穗中法民五终字第216号、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8)天法执字第450号等】
【案情摘要】
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猎德公司”)是2002年11月14日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广州市天河区猎德村民委员会改制而成的经济实体。基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及完善广州市政建设的考虑,广州市两级政府经过多年酝酿,决定将猎德城中村的改造作为解决城中村相关问题的首个试点工程。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有关批复,猎德公司作为原用地单位和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单位,起草了《猎德村整体改造实施方案》和《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全体村民代表表决通过。其后,猎德公司发出致全体村民、住户的《通知》,要求包括猎德村桥西南区的村民在2007年9月20日前全面清场完毕。由于李应光等八人在上述搬限期内拒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拒绝交付土地,猎德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猎德村整体改造实施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符合猎德村村民的整体利益,亦不损害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且经广州市、天河区两级政府的批准同意实施,猎德公司诉请理由成立,故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随后,李应光等人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避免强制执行造成矛盾激化,带来社会不良影响,天河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为促成和解,执行法官全面细致了解各个当事人的具体要求、背景情况、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等一切细节,并走访了天河区旧村改造有关工作部门,为执行和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执行法官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从维护当事人自身利益出发,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最终在亚运会开幕前夕,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至此,猎德村宅基地旧屋拆迁全部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是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典型案例。本案的妥善处理,具有三个方面的典型意义:
一是紧紧围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州市是广东省“三旧”改造试点市,在广州市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中南部的猎德村改造项目作为广州首个城中村整体改造试点,则是该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该系列案能否妥善依法处理,关系到广东省的“三旧”改造政策的实施,关系到第十六届亚运会的顺利举办,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依法促成和解,维护司法公正。天河区人民法院主动开展调研,做好工作部署,把握审判执行工作的主动性,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准确适用法律,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本案的妥善处理,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和谐化解,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了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了互利共赢。
三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猎德村改造实现“零拆迁”,为开展“三旧”改造工作积累了良好的经验,得到了李长春、周永康、汪洋、孟建柱等中央、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