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邻居紧挨着宅基地建房,如今自建房却被指责妨碍通风采光,责任到底在谁
【案情简介】
1996年,李某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两间三层楼房,东墙建在其土地使用范围内东边沿,此处紧挨着邻居王某后院西侧。
2020年初,王某在后院新建钢构房,因二十年前李某建房时未预留通风采光空间,现王某所建墙体与李某的东墙体距离过近,导致李某家的窗户打不开,严重影响通风、采光。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将堵塞李某房屋二楼、三楼窗户的房屋部分予以拆除。
【法官解读】
相邻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构筑房屋时均应当给予相邻人通风、采光、通行等便利。本案中,李某建房在先,紧邻其宅基线建房,未给其通风、采光保留相应的空间;另一方面,王某建房在后,与李某互不相让,明知其建筑会导致李某通风采光受阻而执意为之。两个因素结合,造成李某通风、采光受到影响。
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应当将其房屋堵塞李某窗户的部分予以拆除,并保留适当距离用于通风、采光。李某对于王某拆除阻挡部分以及拆除后重建所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相应比例承担。考虑到李某建房行为在先,对于结果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法院最终酌定李某承担70%的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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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邻居紧挨着宅基地建房,如今自建房却被指责妨碍通风采光,责任到底在谁
【案情简介】
1996年,李某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了两间三层楼房,东墙建在其土地使用范围内东边沿,此处紧挨着邻居王某后院西侧。
2020年初,王某在后院新建钢构房,因二十年前李某建房时未预留通风采光空间,现王某所建墙体与李某的东墙体距离过近,导致李某家的窗户打不开,严重影响通风、采光。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将堵塞李某房屋二楼、三楼窗户的房屋部分予以拆除。
【法官解读】
相邻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构筑房屋时均应当给予相邻人通风、采光、通行等便利。本案中,李某建房在先,紧邻其宅基线建房,未给其通风、采光保留相应的空间;另一方面,王某建房在后,与李某互不相让,明知其建筑会导致李某通风采光受阻而执意为之。两个因素结合,造成李某通风、采光受到影响。
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应当将其房屋堵塞李某窗户的部分予以拆除,并保留适当距离用于通风、采光。李某对于王某拆除阻挡部分以及拆除后重建所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相应比例承担。考虑到李某建房行为在先,对于结果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法院最终酌定李某承担70%的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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