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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建设工程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能否因此拒绝继续施工?

日期:2023-07-12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能否因此拒绝继续施工?

可以。按约支付价款为发包人主要义务,发包人不按约支付工程款系严重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此拒绝继续施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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