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要进行重点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加大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海口市房屋拆除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对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的拆除工程,建设单位(或拆迁人)违反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除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市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登记机构可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权利证书查验,及时更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土地登记,但不得以土地权利证书查验的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按照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申报用地。各地应依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用地规划用途。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的用地,优化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的拆迁,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由建设单位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报经房屋征收部门批准后,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建设单位、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上,不断提高农村工作领导水平。切实加大农村政策落实力度,及时组织专项督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创造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工商企业的作用,形成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抓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认真研究、部署和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存单、国债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作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贷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