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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网诉讼须知: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房产继承律师,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解析,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法院的审判期限,具体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损害赔偿起诉书如何起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如何上诉以及上诉的期限、上诉书的起草,不服终审判决如何提起申诉等。

  •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日期:2023-08-29 点击:46次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 民事诉讼举证指南
    日期:2023-08-29 点击:43次

    民事诉讼举证指南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
    日期:2023-08-15 点击:60次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为依法、妥善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法院该类案件的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 如何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审查标准和审查强度,依法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
    日期:2023-07-28 点击:57次

    如何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审查标准和审查强度,依法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坚持对征地补偿行为合法性全面审查原则,准确把握实体审查与形式审查区别,按照不同种类行政行为合法性构成要件依法裁判。

  • 律师常用质证理由及实务建议
    日期:2023-07-25 点击:45次

    律师常用质证理由及实务建议对形式真实性有异议1. 未能提供原件、原物的;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未能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2. 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3. 如果对方出具的证据涉及我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如果确认并非我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申请对签字或盖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但如果确实是我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一般情况下难以强行否认。

  • 《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日期:2023-06-24 点击:59次

    《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换言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丧失胜诉权的法律事实,可称为诉讼时效期间,又称为即权利消灭。

  • 《民法典》实施后关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几个重要问题
    日期:2023-06-14 点击:111次

    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问题,《民法典》相对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有重大变化。《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区分了约定不明与没有约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间按2年,在未约定的情况下按6个月,体现了加大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的倾向。而《民法典》第692条未作这种区分,规定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一律为6个月。

  • 理解和适用新民事证据司法解释的几个重点问题
    日期:2023-06-12 点击:46次

    理解和适用新民事证据司法解释的几个重点问题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是在对 2001 年《民事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审判实践经验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问题的基本思路,对该规定进行的全面修改。

  •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依据+方法+举证+调整原则
    日期:2023-06-11 点击:45次

    “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依据+方法+举证+调整原则本文从《民法典》、“九民纪要”、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案例出发,对《民法典》实施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依据、原则、方法以及调整方式等进行全面梳理,供读者朋友参考。

  • 最高院民一庭 涉合同类案件10类问题详解
    日期:2023-06-11 点击:73次

    最高院民一庭 涉合同类案件10类问题详解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称为“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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