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非法获取业主信息 罚款两万元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张鑫,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我是某某房产中介,请问你名下房屋有没有出售意愿?”“我是某某装修公司,请问你购买的房屋是否需要装修?”……日常生活中,大家接到类似的广告电话不免心生疑惑:这些人怎么知道我在哪里买了房子?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其实,这是我们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成为了不法分子的谋利工具。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查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案件,某房产中介因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罚款两万元。
2019年下半年,张某见房产中介生意火爆,遂在通州区某街道注册成立了某房产中介服务部,经营范围包括房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然而,面对诸多房产中介的竞争压力,张某经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2020年4月,张某的房屋中介门店来了一名陌生男子,主动向张某推销位于通州区的两个小区共1645条业主信息。该名陌生男子提供的业主信息包含房屋门牌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等具体内容,“情报”可谓丰富翔实。
张某在获得上述业主信息后,累计拨打电话900余次以期获取房源。2020年6月18日,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张某经营的房产中介门店检查时案发。
通州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在未核实提供人身份等信息且未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个人信息,擅自向消费者拨打电话搜寻房源,其行为属于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据此裁定准予对张某经营的房产中介罚款两万元进行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广大经营户,不仅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通过非法渠道收集、使用公民信息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唯有诚信守法经营才是长久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