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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未租赁小区车位能否免费停车;小区道路改成停车场,收益应归谁

日期:2012-03-13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二手房律师 阅读:316次 [字体: ] 背景色:        

1.未租赁小区车位能否免费停车
【案情简介】
2007年3月,康某购买了一处住房,没有购买车库。2007年年底,康某人住新房后,购买了一辆汽车。康某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凡是没有购买车库的业主都需租赁地面车位,按月缴纳一定的租赁费用。可是,小区出租的车位都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康某想知道,他能否在小区里面免费停车?
【法律解析】
康某不能免费停车。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虽然属于业主共有,但这并不表明业主就可以免费在共有的道路上停车。就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停放车位的收费和费用管理问题,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商定。
2.小区道路改建停车位,业主需交车位费吗
【案情简介】
某物业公司将小区内道路改建成停车位,要求停车者必须交费。业主唐某认为他们是小区的主人,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无权用属于业主的资源挣业圭的钱,因此,拒绝缴纳车位费。那么,小区道路改建停车位,业主需交车位费吗?
【法律解析】
小区内的道路本就属于业主共有,由其改建的停车位当然也归业主们共有,业主因此完全有权利拒绝交付车位费。
3.小区道路改成停车场,收益应归谁
【案倒】
某小区物业公司将小区内道路改建成停车场,由物业公司经营,对停放的车辆收取停车费,小区业主们也不例外。让业主们想不明白的是,小区道路原本归业主共享,现在建成停车场,自己还得交钱,真是太冤;而且他们认为,物业公司经营停车场所获的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请问,是这样的吗?
【法律解析】
本案中,小区共有道路上所建的停车位应由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自行经营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经营、交出获得的收益并赔偿业主损失。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形成决议,将这些车位委托给物业公司经营,在除去必要的成本以外,由全体业主分配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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