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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房地产律师解析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

日期:2013-06-19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173次 [字体: ] 背景色:        

现实中不少业主缺乏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经验,对房屋装修的具体事项感觉心里没有底。为了预防多花冤枉钱,防范合同陷阱与风险,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细节,以便做到心中有数:

(1)工期约定。一般而言,一个两居室(10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如果进行简单装修,工期在35天左右。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以此为基准,就工期条款进行磋商和细致的规定,防止装修公司无故拖延工期。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为总款额的55%,中期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款额的40%,完工后支付其余的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业主就已经向装修公司支付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问题,则很难在金钱上制约装修公司。所以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首付压低一点,保证自己占据主动。实践中一些装修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地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一个装修工程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等。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对此约定明确,防止到时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容易有增减项目,如多做了一个柜子,多改了几米水管或电路等,这些都是业主在完工后另外支付费用的。这些项目的单价容易引起分歧。业主事先复印一份装修公司最初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私自更改价格。最后结算费用时,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在该项目施工前,由业主签字认可,否则业主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家庭装修主要以现场手工制作为主,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装修公司应该负责保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对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包料保修,装修公司拖延保修如何制约等,应一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明确。

(6)按图施工。业主签字认可的图纸装修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此图纸装修,如果在细节尺寸上与设计图纸不符,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返工。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施工中,质检人员和监理到施工现场巡视是装修过程中主要监督手段,对保证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两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师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查看现场施工和其设计是否相符合,这些都应在合同中予以写明,并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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