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前不久生病刚做完手术,需要在家养病。但这段时间,老王经常被断断续续的变调琴声吵得无法休息。原来隔壁单元孙某10岁的儿子最近开始学小提琴,由于找不着调,琴声简直就是噪音,老王的家人多次找到孙某家与其协商,都没有结果,还弄得两家人关系紧张。难道老王就没有办法了吗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多,城市中大量高层或多层楼房的出现,使得同一栋建筑物上存在多家住户。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相互影响,尤其是因为噪声影响引起的纠纷很常见。如果其中一家的噪声过大,可能会影响到周围几家的正常休息,给他人造成不便,这就牵扯到民法上的相邻权问题,人们遇到这种问题时应该尽量友好地解决,以维护邻里关系的和谐。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 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此外,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如果隔壁邻居家练琴的声音确实达到了噪声的标准,应该注意改正。
老王在与孙某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委会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必须有确凿的证据。首先,要由居民楼的邻居来证明噪声确是由隔壁传出的;其次,还要由有关部门对隔壁传出的声响作出鉴定,证实声响已达到噪声标准。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所以老王一家也可以报警,由派出所对该问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