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合同诈骗案——隐瞒房屋被司法查封不能办理过户的事实骗取他人购房款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审: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21)京0115刑初1116号刑事判决(2022年9月6日)
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2刑终351号刑事裁定(2022年11月7日)
裁判要旨
被告人在签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隐瞒房屋被司法查封不能办理过户的事实,骗取他人购房款且数额较大,用于归还借款等个人支出,既无履约条件,又无退款能力和行为,且更换手机号码后潜逃外地,应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